岑川镇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政策解读
2023-05-22 10:37:05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平江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周微 | 作者:岑川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4030
什么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

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就是原来的农业三项合并的一种新型的耕地补贴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绿色生态为导向,推进农业“三项补贴”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、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,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、精准性和实效性。随着2016年国家全面推行农业“三项补贴”政策改革,将以往的粮食直补、农资综合补贴、农作物良种补贴合并为“农业支持保护补贴”,并且将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。

补贴发放的用途

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:一是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,用好畜禽粪便,多施农家肥;二是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,通过青贮发展食草畜牧业,禁止焚烧秸秆,控制农业面源污染;三是大力发展节水农业,推广水肥一体化等农业绿色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,主动保护地力;四是鼓励深松整地,改善土壤耕层结构,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。

补贴的对象

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为:

1.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;(注意转为公职人员以及城里人在农村居住,但没有承包权的,这两类人员种了地也不能享受补贴哦。)

2.村组未发包耕地和国有农场耕地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村组集体、国有农场;

3.涉及耕地承包权流转的,已签订流转协议报经乡镇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备案,并约定补贴资金受益人的,按照协议执行。(注意自己无法耕种,土地免费或租给别人耕种,需要与实际种植户达成明确协议约定补贴资金收益人。)

补贴的标准和依据

对已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,以实际种植作物的耕地面积作为补贴依据,按照不低于95元/亩,不高于114元/亩的标准发放。

不予发放补贴的情况

已被非农征用、退耕还林、挖塘养鱼、畜禽养殖、发展林果业、绿化景观建设、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,以及长年撂荒地、占补平衡中“补”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属于补贴范围;撂荒一年以上不予补贴。

对于一年生草本作物,如所有粮油作物、蔬菜瓜类、甘蔗、木薯、麻、草莓、西瓜、临时性食用菌简易棚、一年生中草药等作物对耕地质量不造成影响的,可以予以补贴。对于种植桉树、木本水果、草皮的,以及种植多年生及木本植物,如葡萄、百香果、火龙果、香蕉、柑橘类、桑树、多年生中药材和花卉等,不予补贴。总之,对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有影响的不予补贴。

资金的发放依据、方式、时间

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,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。暂未完成登记确权颁证工作的地方以家庭联产承包地面积为基础,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颁证后,要以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及时更新补贴面积。如果因农户之间纠纷造成无法确定户主的耕地,可以不予补贴。

除村组集体、国有农场、农民合作社、龙头企业等之外,其余到人到户的补贴资金全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“一卡通”系统发放,原则上每年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(具体根据中央资金下达时间确定)。

责编:周微

来源:平江县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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